在农村地区,宅基地和土地的权属问题往往与家庭成员的姓名紧密相关。当父母的宅基地和土地证件上的名字为二姐时,为确保姐妹三人共同拥有该土地,特订立此协议书,明确三人的权益关系。
协议背景
鉴于父母年迈,其名下的宅基地及土地需由子女共同管理。经家庭内部协商,确认该宅基地及土地应由我们三姐妹共同拥有。为明确各自权益,特此订立协议。
协议内容
1. 宅基地与土地的权属:本协议所指的宅基地及土地,其证件上的名字虽为二姐,但实际权属为父母所有。现经家庭成员共同确认,该宅基地及土地应由我们三姐妹共同继承和拥有。
2. 权益分配:三姐妹对于该宅基地及土地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和使用权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、转让或用于非家庭共同利益的活动。
3. 管理责任:为确保宅基地及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,三姐妹应共同商议,并由其中一人或轮流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。所有决策需经三人共同同意方可执行。
4. 收益分配:因该宅基地及土地所产生的任何收益,包括但不限于租金、果实等,应由三姐妹按照各自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。
5. 协议效力: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对三姐妹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本协议。
争议解决
若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分歧,应首先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。如协商无果,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附则
1. 本协议一式三份,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三姐妹各执一份,以资证明。
2.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,除非经三姐妹共同决定修改或终止。
3. 本协议内容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所有当事人对协议内容均无异议。
此协议的订立,旨在明确三姐妹对于父母宅基地及土地的共同权益,确保家庭和谐与财产安全。希望三姐妹能够互相尊重、互相支持,共同维护好这份家庭共有财产。
以上内容为三姐妹共持宅基地与土地协议书的全部内容,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,我们能够携手共进,共创美好未来。
(注:以上内容仅为示例,具体协议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。)